辱同學延畢的垃圾 清大生判無罪
2024/07/08 05:30
法院︰爭吵短暫言語攻擊 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國立清華大學廖姓學生在校內機車停車場辱罵同學「你就是這麼爛的廢物」、「真的沒用,延畢的垃圾」等語,遭新竹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新竹地院審理認為這是衝突當場短暫言語攻擊,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難認故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不構成公然侮辱,諭知廖男無罪。
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控,廖男與陳男均為清華大學學生,雙方因細故發生口角爭執,前年十月廿一日上午在工程一館後方機車停車場,廖男對陳男辱罵:「你怎麼這麼廢,跟個垃圾一樣」、「真是可悲,延畢的垃圾」、「你就認清事實好不好,你就是這麼爛的廢物」、「真的沒用,延畢的垃圾」等語,檢方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訴廖男。
廖男矢口否認犯行,辯稱先前跟陳男就有過紛爭,本案案發當天,他是因為私事碎念,陳男以為在罵他,二人就爭吵,後來他情緒上來才會講這些話。
法官調查,二人當天確實爭執不休,彼此間均有口出惡言而互罵情形,如陳男稱:像是你一樣做專題被別人「靠杯」自己都不檢討;所以你不會尊重別人,沒有公德心,也不會合作;比國小生還不會合作,比一個國小生還沒有公德心,你這個遠不如國小生的人!
因此廖男於爭吵中脫口而出惡言,雖粗俗不得體,然僅為衝突當場短暫言語攻擊,並非反覆、持續出現的恣意謾罵,根據憲法法庭判決意旨,難認係故意貶損他人社會名譽或人格,不構成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