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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捲官司 桃園男寄信給檢警「王八蛋收」 結局慘了

2023/01/11 16:34

桃園市李姓男子因捲入官司、不滿承辦檢察官及處理警員,寄信給檢、警署名「王八蛋收」,還在臉書社團指檢警接受關說、訛詐,經當事人提告,法院判處李男拘役10日及2月徒刑。(記者余瑞仁攝)

〔記者余瑞仁/桃園報導〕桃園市李姓男子因涉及刑案過失傷害涉及刑案,因不滿檢警處理方式,分別寄信向承辦檢察官及處理警員抱怨,卻署名「檢察官楊某某王八蛋收」、「交警黃某某王八蛋收」,更在臉書貼文直指2人分別收黑心錢、接受關說,還稱握有對方不法證據,事後拒絕道歉,經當事檢察官與警員提告,桃園地院依公然侮辱、加重誹謗罪將李男分判拘役10日、2月徒刑,均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不滿檢警處理其過失傷害案件方式,2021年9月間分別寄信到桃園地檢署和桃園市交通警察大隊蘆竹分隊抱怨,信封上寫了檢察官與警員全名,還加寫「王八蛋收」,2封信件包括郵差、單位收發人員都會看到;李男除了寄信發洩,還於2021年10月在臉書社團貼文點名承辦警員趁火打劫、向他訛詐黑心錢,還指承辦檢察官接受關說,被當事人提告公然侮辱及加重誹謗罪。

桃園地院審理時,李男對信封署名內容坦承不諱,但對在網路貼文指警察訛詐、檢察官受關說情事,稱說自己能證明確有其事,應符合刑法不罰要件。

李男指稱的證據為所提出刑事答辯狀和報案錄音光碟,但法官調查發現,李提出的答辯狀內容僅是其對案件的意見陳述,僅為個人主觀臆測,不能證明檢警有受關說或詐騙情事,認定李男的貼文指控具有誹謗的真實惡意。法官認定,李男的行為明顯為惡意中傷當是檢、警的聲譽和人格,審酌其犯後否認部分犯行,且未能於檢警和解,分別判處拘役10日及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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