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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綠能發展 中央跨平台打擊不法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已與法務部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如任何人掌握不法事證,歡迎提供以轉送檢調查辦。(資料照)

經濟部能源署表示,已與法務部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聯繫平台」,如任何人掌握不法事證,歡迎提供以轉送檢調查辦。(資料照)

2024/07/06 05:30

〔記者林菁樺/台北報導〕台灣推動能源轉型,地方卻頻頻爆發廠商行賄等醜聞,綠能屢遭污名化。經濟部能源署表示,案場的設置一定需要地方支持,中央才會核發籌設許可,難有調整空間,業者若遇到不當干擾,可向「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台」反映,能源署會定期與檢察官聯繫,協助辦案。

由於業者設置案場,須先獲地方政府同意放行,中央主管機關才會發放籌設許可,「縣市主管機關同意函」已成為地方政府向業者獅子大開口的關鍵,綠能廠商更常淪為提款機。

能源署坦言,地方同意函是綠能案場是否獲得地方支持的關鍵,否則中央無從判斷在地是否支持,調整此做法的可能性低。

能源署表示,打擊貪瀆不法仍須由檢警機關調查,高檢署已於二○二一年成立「打擊妨害綠能產業發展犯罪協調聯繫平台」,由各地方檢察署、警調機關、經濟部、台電等公部門合作打擊犯罪。

能源署指出,平台成立以來,定期與檢察官聯繫,更新國家最新政策、案場的申請程序等,藉此更新法令、協助辦案。

能源署強調,因該署人力有限,難以主動下鄉訪視,業者若遇到障礙,有多條管道可申訴,反映的問題若屬行政審查事宜,將循現行「聯審機制」協助解決;若涉及刑事不法,也可與檢察機關交流資訊,適時移請偵辦。

能源署說,綠能在地方發展,帶動在地就業等經濟效益,地方政府還有電協金、印花稅等收入,開發商也會敦親睦鄰,盼地方能協助推動,不要讓綠能再被污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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