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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暖警」變貪警!詐騙2老弱77萬 判9年11月定讞

2022/11/11 11:15

陳喬庭藉職務之便向兩名老弱誆騙共77萬元,法院審理時他認罪,被依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9年11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定讞。(資料照,圖擷取自臉書)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宜蘭縣羅東警察分局警員陳喬庭過去曾因熱心助人,登上媒體被稱為「暖警」,卻因龐大債務壓力,竟藉職務之便,詐騙兩名老弱共77萬元,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考量認罪的他與老翁達成和解卻尚未賠償,依貪污治罪條例中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判刑9年11月、褫奪公權3年,全案定讞。

現年29歲的陳喬庭,警專30期畢業,從警8年,2013年在羅東公正派出所任職,原與妻子是同派出所的同事,事發後兩人已經離婚,陳喬庭也已離職。

前年11月26日,陳喬庭在派出所執行勤務時,負責受理民眾報案,得知林姓婦人接獲詐騙集團電話,誆稱是她的嫂嫂想要借錢,被騙28萬元。

陳喬庭受理報案隔天,竟到林婦家樓下,自稱掌握詐團三條線索,但要先向林婦借30萬元當作誘餌,才能引出詐騙集團首腦。林婦不疑有他,領錢給陳,得手後陳又食髓知味,向林婦稱詐騙集團首腦在花蓮,要到外縣市調查須再拿10萬,由於林婦稱戶頭只剩7萬,陳再拿7萬元,總計詐得37萬元。

另,去年1月22日,陳喬庭負責護鈔專案勤務時,協助陳姓老翁到銀行提領40萬元,準備用來付裝潢房屋費用。陳看老翁獨居且年事已高,得知40萬元是過幾天才要支付,竟對老翁說「錢放在家中不安全,派出所可代為保管」,若要用錢可到派出所領取。

老翁不疑有他,將裝有40萬元的牛皮紙袋交給陳喬庭帶回,卻被花用殆盡;老翁直到同年月27日到派出所向陳討回錢時,全案東窗事發。

宜蘭地院審酌陳喬庭因財務問題詐騙兩名老弱,導致奉公守法的其餘警察不被民眾信任,但他曾被記嘉獎300多次、記功5次,依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對他判刑10年、褫奪公權3年;高院考量認罪的他與陳翁達成和解卻尚未賠償,酌減改判9年11月、褫奪公權維持3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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