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警」誆騙老翁等兩人77萬 貪污罪重判9年10月
陳喬庭疑有龐大債務壓力,竟藉職務之便,向老翁、婦人誆騙共77萬元,高等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2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陳9年10月徒刑,可上訴。(資料照,圖擷取自臉書)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宜蘭縣政府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警員陳喬庭曾因熱心助人,登上媒體版面被稱為「暖警」,卻疑有龐大債務壓力,竟藉職務之便,向老翁、婦人誆騙共77萬元,高等法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的2個「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重判陳9年10月徒刑,可上訴。
29歲的陳喬庭,警專30期畢業,從警8年,2013年起於羅東公正派出所任職,原與妻子為同派出所的同事,事發後2人已經離婚,陳喬庭也已離職。
檢警調查,陳喬庭於2020年11月26日,在派出所執行備勤勤務時,負責受理民眾報案,一名林姓婦人到派出所報案,表示因為接獲詐騙集團電話,稱是她的嫂嫂,想要借錢,導致被騙28萬元。
陳喬庭於受理報案後的隔天找上林婦,表示自己有詐騙集團的3條線索,需向林婦借30萬元當作誘餌,才能引出詐騙集團首腦。林婦信任陳的說法,提領30萬元給陳,得手後陳又食髓知味,向林婦稱詐騙集團首腦在花蓮,要到外縣市調查,需再拿10萬。
林婦稱戶頭只剩7萬,陳喬庭同意再拿7萬元,剩餘3萬元自己想辦法,一共詐得37萬元,全部被陳喬庭花光。
另外,去年1月22日,陳喬庭負責護鈔專案勤務時,協助一名獨居的陳姓老翁去銀行提領40萬元,欲拿去裝潢房屋。
陳喬庭看老翁獨居,且年事已高,在將老翁送回蘇澳住處時,聲稱40萬元裝潢費用要過幾天才能支付,派出所可以代為保管,老翁不疑有他,將裝有40萬元的牛皮紙袋給陳帶回,隨後錢全部被花用殆盡。陳翁1月27日到派出所,欲向陳喬庭討回裝潢的錢,全案才曝光。
陳喬庭應訊時,對詐取77萬元犯行坦承不諱,被檢方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利用職務詐取財物罪起訴。宜蘭地院將陳重判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