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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女戀!媽警告「我女兒是國二生」 中年大叔不甩害墮胎

2022/06/15 16:58

40多歲謝男與國二女學生交往,媽媽警告謝男,他卻不甩,導致女學生懷孕墮胎,法院判處謝男6月徒刑。(示意圖)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40多歲謝姓男子於2019年間,與年僅15歲少女小芳交往,成為俗稱「父女戀」的情侶,小芳之母察覺有異,還傳簡訊警告謝男「我女兒是國二學生」,謝男卻當耳邊風,還是與小芳發生關係,並於2020年陪同小芳墮胎,但他否認是胎兒之父,卻又多次拒絕基因鑑定,直到檢察官當庭採集謝男唾液,才能與胚胎DNA進行比對,證實謝男是胎兒之父,台中地院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處謝男6月徒刑,必須入獄蹲苦窯,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高職畢業、從事工地臨時工的40多歲謝男,於2019年3月透過臉書,認識尚未年滿16歲的國中二年級女學生小芳(化名),兩人年齡宛如父女,小芳之母察覺異狀,還於同年4月間,傳簡訊警告謝男,小芳是國中二年級學生,實際年齡僅14、15歲(尚未年滿16歲),但謝男卻不理會,與小芳發生關係,小芳懷孕之後,謝男於翌年(2020年)10月間,陪同小芳到婦產科墮胎,還在手術同意書中簽名。

不過,謝男卻辯稱,他不是胎兒父親,他說,某天與小芳吵架,小芳就失蹤了,隔天在新竹找到人,不久之後小芳說自己懷孕,還說當時喝醉酒,不知道胎兒的父親是誰,他會陪同小芳墮胎與簽字,是受小芳之母的委託。

謝男否認是胎兒之父,怪異的是,檢警聯繫謝男採樣,與胚胎進行血緣的基因比對,謝男拒絕接聽電話,還把警方的聯繫電話號碼封鎖,員警到謝男戶籍地多次查訪,還是找不到人,遲遲無法採謝男DNA送驗比對,直到去年(2021年)3月8日,謝男到台中地檢署出庭偵訊時,檢察官當庭採集謝男唾液,才能與胚胎DNA進行比對,也確認他是胎兒的父親。

台中地院認為,謝男是40餘歲的男子,本身已有一定社會歷練,陪同小芳終止妊娠手術(即俗稱之墮胎),並於手術同意書上簽名,顯然已意識到小芳的手術與自己有關,卻多次消極不配合鑑定,且依懷孕的日數反推,謝男與小芳發生性關係,顯然是在小芳母親傳簡訊,告知謝男小芳的年齡之後,也就是謝男得知小芳尚未年滿16歲,仍與小芳發生關係並導致懷孕,依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少女性交罪,判處謝男6月徒刑,不宣告緩刑、不能易科罰金,得入獄執行,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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