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居妻肚子隆起騙夫變胖 小王挨告還搬「通姦罪違憲」拒賠
2022/05/17 10:32
已婚太太通姦小王懷孕,太太被丈夫告後願賠,小王則搬出「通姦罪違憲」拒賠。(圖為情境圖,與本新聞無關)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一對夫妻分居後未再發生親密行為,太太的肚子卻日漸隆起,還跟丈夫說是單純變胖,直到生下一娃,丈夫才驚覺被戴綠帽,提告求償150萬元;太太願意賠,小王則搬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認為現在重視的是個人性自主決定權,拒絕賠償。承審本案的台北地院法官強調,通姦除罪並未否定民法中仍存在配偶權,判偷腥2人應連帶賠償40萬元;可上訴。
判決指,這對夫妻是在2009年3月底結婚,丈夫於2018年6月中搬離住處後,未再與太太發生親密關係,但丈夫卻發現太太肚子逐漸變大,太太也只推稱是「吃太多變胖」,直到2021年3月底生下一娃,並登記在丈夫名下,丈夫才知道被戴綠帽。
丈夫說自己為此罹患焦慮症,太太與小王也破壞他的婚姻圓滿、幸福,對2人求償精神慰撫金150萬元。
太太同意和解,但她目前沒有工作,名下也無財產,無力支付150萬元。小王則搬出大法官已宣告通姦罪違憲,強調憲法不再強調保障婚姻與家庭制度,轉為重視婚姻關係中獨立個體的性自主決定權,而配偶彼此是相互獨立自主的個體,不因婚姻關係所附的忠誠義務,而得以支配他方意志或性自主決定權,不應承認「受一方獨佔、使用」的配偶權,拒絕賠償。
法官審理時經詢問太太,認定她與小王侵害配偶權,而大法官雖已宣告通姦罪違憲,卻無法拘束民事案件,且大法官也肯認我國婚姻制度仍存在忠誠義務,自然不能以憲法保障人民的性自主權為由,否定民法中存在配偶權,審酌小王明知偷腥對象已婚仍發生性行為並產下一娃,太太也侵害配偶權,要2人連帶賠償丈夫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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