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炳忠、周泓旭涉共諜案辯結 高院訂5/13宣判
捲入共諜案的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在高院開庭仍堅稱無罪,還說纏訴4年多來「人生等於空白」。(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新黨成員王炳忠等人被控為中國籍人士周泓旭吸收,在台灣發展組織,涉觸犯國家安全法,但一審判5人均無罪。高等法院今天開庭辯論終結,王炳忠5人均做無罪答辯,王炳忠批評檢方「為起訴而起訴」,周泓旭則指稱,官司纏訴的4年多來「人生等於空白」,盼儘快獲判無罪定讞。但高檢署指出王炳忠、周泓旭5人為中國在台發展組織,已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均應改判有罪;訂5月13日宣判。
台北地檢署是偵辦中生周泓旭共諜案(周被判刑1年2月定讞)時,查出王炳忠、林明正、台北市議員侯漢廷、王炳忠父親等4人自2014年起,被來台唸大學的周泓旭吸收,同年12月受中國「國台辦政黨局」副處長崔趙輝、「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官員趙超指示,涉嫌利用「燎原新聞網」等組織,吸收現、退役軍人、軍校生,在台發展組織,將王炳忠、周泓旭等5人起訴。
台北地院認定北檢舉證不足,且無法證明王炳忠等五人對國安造成「明顯且立即」危險,均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高等法院。
高院今天繼續上週五未完的庭訊,安排全天候的言詞辯論庭訊,傳喚被告王炳忠等5人到庭,高檢署論告指出,「接觸」屬於「招攬」、「吸收」的前階段行為,也是國安法所稱的發展組織行為,只要是有危害國安的犯意而去接觸對象即屬觸法;此外,一審認定的犯罪事實未綜合卷內事實進行判斷,而逕將個別證據割裂進行判斷,乃判決不當,應改判5人有罪。
檢方指出,王炳忠等5人接受國台辦、上海市對外聯絡辦公室資金援助,吸收軍人、學生,對他們洗腦,在台發展組織,宣揚統一、一國兩制好處,已對國安造成重大威脅、危害,應改判有罪。
王炳忠等5人均辯稱無罪,王炳忠重申一貫主張,本案是檢方濫行起訴結果,根本沒有他犯罪證據。周泓旭否認犯罪,並無危害台灣國家安全的行為,也沒有檢方指控接受中方金錢在台吸收對象或將蒐集事證向中方官員回報。侯漢廷喊冤,盼仍判他無罪。
王炳忠(左起)、台北市議員侯漢廷、林明正被涉入共諜案。(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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