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與人連結+違反3項防疫規定 高雄美容店被抓包慘了
高雄警方查獲鳳山1家美容店暗藏春色,負責人沒戴口罩,店內也未落實實聯制,還查獲越南女服務生與男客「人與人的連結」。(讀者提供)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雄市警方查獲鳳山區1家美容店暗藏春色,登門搜索赫見負責人沒戴口罩,店內也未落實實聯制,還查獲1名身材火辣的越南女服務生與男客「人與人的連結」,全案違反3項防疫規定,警方除了依妨害風化法辦,並依傳染病防治法開單舉發,移請衛生局裁罰9000元到4萬5000元。
鳳山警分局今天說,近來接獲民眾檢舉,鳳山建國路二段1家美容店暗藏春色,文山所確認情資無誤,前天持搜索票登門搜索,赫見1樓工作人員沒戴口罩,經查是陳姓負責人(56歲)。
警方上樓搜索,在燈光昏暗的房間內查獲1名越南籍阮姓女服務生(35歲),與賴姓男客(58歲)從事半套性交易,警方到場2人已辦完事,垃圾桶內有用過的保險套。
警方調查,賴男坦承與阮女性交易,他聲稱是熟客,阮女手技好、服務佳,身材又火辣,一節40分鐘1500元,現場查扣未拆封保險套5枚等證物。
警方調閱店內監視器畫面,查出賴男進入店內未掃條碼也未登記,直接上樓性交易,店家未落實實聯制,美容店雖是可以營業的場所,卻違法從事色情「人與人的連結」,違反3項防疫規定。
衛生局說,民眾外出應全程配戴口罩,營業或公共場所就算室內只有1人,民眾也必須戴口罩,違者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至1萬5000元;店家未落實實聯制依法開罰3000至1萬5000元;阮女做半套色情交易,於營業場所未全程戴口罩,可依傳染病防治法開罰3000至1萬5000元。
警訊後昨天將陳男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單舉發,移請衛生局開罰6000元到3萬元;賴男、阮女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阮女另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開單舉發,移請衛生局開罰3000元到1萬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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