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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翁茂鍾服社勞作假案傳檢察官作證? 南檢:被告防禦權

2021/07/11 06:07

富商翁茂鍾涉勾結警方在社會勞動時數作假,遭到南檢起訴,當時傳聞有高階警官介入,但法界傳聞不僅如此。(資料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富商翁茂鍾炒股被判刑一年的易服社會勞動作假起訴,盛傳高階警官介入,司法界懷疑不只如此,質疑警方協助翁茂鍾作假時數,執行檢察官是否知情?是否有到警所視察?外傳執行的檢察官將出庭作證,南檢回應,辯護人傳喚證人出庭,是被告的法律防禦權。

檢方調查,2011年翁茂鍾在炒股案被判1年勞動服務後,以警友身分找關係到離家近的麻豆分局做勞動服務,而該分局的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配合翁茂鍾「做時數」,直到翁茂鍾的28筆記本掀起司法醜聞,高檢署尋找過去資料時意外發現疏漏, 翁茂鍾勞動服務共2196小時,不到1年就服完,等於全年無休連颱風天也勞動,因此展開調查。

今年5月底,檢方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文書罪」起訴「做時數」相關人,警界盛傳有高階警官介入,但司法界卻認為不只如此,法界人士透露,依執行的流程,檢察官每天要看幾百件勞動服務案,難免會有疏漏,所以有觀護佐理員輔助,佐理員發現時數有出入,就該通報執行檢察官以及主任檢察官,來決定是否取消時數。

法界人士質疑,當時佐理員難道不曉得翁茂鍾的時數有出入?是否向檢察官報告?為何過了10年高檢署才發現這個明顯的疏漏,如果檢察官知道,那為何沒有取消翁的時數,又或者檢察官在知道後是否有去分駐所「關心」?警方與翁勾串已重創執法人員的形象了,但目前法界傳出疑點甚多,也影響了檢察官的公信力,希望檢方能再深入追查。

另外,7月20日「做時數」案南院將準備程序庭,司法界傳出翁案的執行檢察官出庭作證,對此南檢表示案件已經移審,不清楚細節,但是辯護人傳喚相關證人,是被告的法律防禦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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