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官涉包庇翁茂鍾收押期間被帶離禁見房1小時 南檢將追查有無不法
對於涉包庇翁茂鍾放水的台南前警副所長楊博賢被帶離收押禁見房1小時,台南地檢署強調會追查有無不法。 (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南佳和集團富商翁茂鍾所有的27本記事本引爆國內司法風紀醜聞,已退休的南市麻豆警分局官田分駐所副所長楊博賢,也被查出涉在9年前執行翁嫌服社會勞動時,對翁嫌放水因此遭裁定收押,近日傳出楊嫌於4月6日未被收容在台南看守所的禁見房內,而且還曾被人帶離開1個小時,待楊回到禁見房時已成為光頭,楊消失的1小時過程啟人疑竇。
對此,台南地檢署表示,楊姓被告被剃成光頭、外觀改變,並不會影響相關人員指認問題,但檢方希望看守所可以多加注意禁見被告的管理問題,另外承辦檢察官也會查明楊姓被告被帶離開的1小時期間,是否因此接觸其他與本案有關的人員。
台南地檢署與高檢署組成專案小組、在今年4月1日發動偵辦,傳訊翁茂鍾、楊博賢等16名被告、1名證人,檢方訊後認為翁、楊兩嫌涉共犯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嫌重大、有串、滅證之虞,在4月2日向法院聲押兩人禁見獲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