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苗栗議員涉司法黃牛案 詐欺取財未遂被判5個月

2021/06/23 13:44

苗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未遂罪判羅貴星5個月有期徒刑。(資料照)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民進黨苗栗縣議員羅貴星,向疑似有違法傾倒廢棄物的三義鄉廖姓男子索討50萬元,並虛造若廖男交付金錢,便可請託承辦調查人員處理、擺平違法案件的假象;因廖男發覺有異,沒有交付金錢,並將2人商談對話錄音舉報。苗栗地方法院審理,認羅貴星犯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全案可上訴。

對此,羅貴星表示,對於判決結果,深表遺憾,對於告訴人以故意虛構不實故事之方式,意圖構陷,一審法院未明就理,有所誤解而誤判,造成他名譽嚴重受損,他不服,將提出上訴,以悍衛自身之清譽。他並強調,自己心胸坦蕩,從政以來問心無愧,且相信未來二審法院必然會還給他清白及公道。

判決書指出,羅貴星知悉廖男的土地疑似有違反傾倒廢棄物情形,於去年5月間,以行動電話致電廖男,向廖男佯稱土地傾倒廢棄物遭人檢舉,檢調機關已經立案在查。羅再利用廖男的不安,對廖佯稱,他與檢調關係良好,只要廖男拿出150 萬元,他可以把這筆錢交給調查人員把這件事處理掉;因廖男表示有困難,羅貴星則回應至少需要50萬元。廖男對羅貴星所言,有懷疑,沒有交付金錢,並於之後2人相約在羅的服務處商談時,將對話錄音。

羅貴星辯稱,因廖男與他曾是同學,所以才去電請廖男多加留意,並未提及有檢調立案調查, 他也不清楚是否有檢調在調查中。

羅稱,廖男多次到他的議員服務處拜訪,曾提及有透過管道跟檢調聯繫,說準備一定金額就可以將事情壓下來,希望他也可以幫忙,他當時都有明確告知這是違法的事情,他不會介入或幫忙,但由於廖男再三拜託、請求,他為了應付廖男,所以才於見面時順著廖男的話語回應,並沒有提及金錢的事,也沒有說會幫廖男壓案件,最後他也沒有幫忙處理相關的事情。

不過,法院調查,羅貴星多次對廖男表示「提人頭」來處理這件事情、生平第一次做這種事,要求廖男明確回答是否願意籌措、拿出金錢,以便其繼續提供協助,與羅所辯不合。

再者,法院認為,若羅是因廖男先主動告知已從其他管道接觸 、得知可提供金錢壓下案件等事,才與廖男對話 ,衡諸常情,廖男理應無再向羅貴星溝通、 對金額討價還價,並由羅貴星表示對方意見、條件、期限的可能。

法院認為羅貴星所辯顯係事後避責之詞,不足採信,但羅於本案犯行,尚非利用其苗栗縣議員職務所享有的權力、機會或方法而為之,自與刑法第 134 條前段之要件無涉,依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5個月,如易科罰金,每日折算1千元。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