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善小而不為!民眾拾獲10多條吐司送派出所
2020/10/23 13:19
陳姓熱心民眾提著吐司,拿到東山派出所。(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59歲的陳姓市民,大前天(20日)下午提著一籃吐司麵包,大約有10多條,進入中市警局五分局東山派出所,警方誤認他是送愛心吐司給警察,不料,他卻說,這籃吐司是在相當知名的大坑土地公圓環旁拾獲,當時見整籃吐司「躺在」馬路中央,遂撿來送交警方處理,員警20分鐘就查到失主是西屯區的一家麵包坊,該店當天下午趕緊來認領,卻對吐司掉落馬路一事毫無印象,很感謝警方與陳姓市民的幫忙,陳男拾麵包不昧的義行,堪稱是勿以善小而不為的典範。
東山所指出,依據民法規定,拾得遺失物的人,得向失主請求遺失物價值10分之1的報酬,不過,一般來說,多數民眾都是拾金不昧,不會求報酬,只希望能物歸原主,極少有人要行使上述民法的權益,大前天就有一個案例。
警方指出,當天下午2時許,49歲的陳姓市民,走到東山派出所,手裡搬著一籃10多條的吐司麵包,平時會有善心人士提供愛心麵包給有需要的民眾,警方一度以為陳男是提供愛心麵包給警方,陳男卻說,這籃吐司是在東山路二段上的土地公圓環附近拾得,因吐司橫躺路中央,看起來還很完好,應該是遺失不久,趕緊送來派出所,請警方聯絡失主,他解釋完過程後,便將吐司放下後離去。
警方隨即依據吐司籃上的電話,致電店家詢問,確認失主為西屯區工業區三十二路上的麵包坊,失主很快來認領,卻對吐司掉出車外毫無印象,感謝陳男的熱心與警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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