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黃春棋又聲請再審 首次露面再審庭辯「未殺人」
2020/07/30 21:41
死囚黃春棋。(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台灣關最久的死囚、被判死刑定讞20年仍未執行槍決的黃春棋,因同案被告徐自強4年前獲改判無罪定讞,黃認為這是「新事實、新證據」,又聲請再審,尋求翻案,並請求依去年底通過的再審新制規定,傳訊他出庭,高等法院再審更一審今罕見傳訊黃出庭審理此再審案,黃堅稱未殺人,「徐獲無罪,我應做相同認定」,高檢署批評不符再審理由,並質疑:「黃之前不願出庭替徐做證,是希望徐先翻案後,再替自己翻案」;高院將評議後裁定是否准予再審。
富商黃春樹遭擄人殺害案,黃春棋、陳憶隆是同案死囚,2000年均被最高法院判死刑,現仍羈押於看守所,是目前38名死刑犯中,關最久仍未執行死刑的死囚,2人在同案死囚徐自強4年前翻案成功,獲改判無罪後,也各自聲請再審,均被駁回。
去年底,黃春棋以徐自強在更九審翻案成功,最後遭判決無罪定讞,已使全部犯罪事實變更為由,聲請再審,並請求停止刑罰,但遭高院裁定駁回,黃不服提起抗告稱,刑事訴訟法的再審新制已修訂為,除「顯無必要」、程序不合法等情形外,應該開庭。
經最高法院撤銷發回後,高院再審更一審今下午提訊黃春棋召開再審庭;這是再審新制修法以來,首度為死囚開庭案例。
久未露面的死囚黃春棋(47歲)庭訊首先表示,感謝法官同意讓他出庭陳述,他未殺人,也未參與黃春樹案的事先謀議,他已提出新竹鑑定報告和證人陳憶隆的新證詞,加上徐自強已改判無罪定讞,他也應該做相同認定,他被判死是冤枉的。
民國84年時,仲介商黃春樹遭撕票案,歹徒之一的黃春棋前往指認棄屍地點。(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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