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天行道?怪手司機扮刑警 反綁毒蟲還查扣他的錢
2020/07/08 09:34
高雄林姓怪手司機假扮刑警,在前鎮區漁港路橋下教訓毒蟲被判刑5月。(翻攝Google地圖)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林姓怪手司機不滿陳姓毒蟲在外放話揚言對他朋友不利,他竟假扮刑警,用皮帶綑綁陳男的雙手,還查扣他的錢,自稱要替天行道,警方獲報當場逮捕林男並救出陳男,高雄地院依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判林徒刑5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林姓男子不滿陳姓毒蟲在外放話誣指他朋友是小偷,甚至懷疑陳有在販毒,於是在2018年9月17日下午2點多,他跑到前鎮區漁港路橋下,把正在橋墩水泥平台上床墊上睡覺的陳男拖出來,自稱自己是鳳山刑警,要陳男乖乖配合調查。
陳男直覺有異,還沒反抗就被林男壓制在地,用皮帶綑綁陳男的雙手,林還從陳的口袋裡掏出手機和1千多元的現金,並假裝刑警辦案,隨手拿出塑膠袋,把現金裝入袋裡後,用透氣膠帶纏繞固定,再要求陳男在透氣膠帶上簽名,隨後將該塑膠袋放置在自己的機車置物箱內。
此時,警方獲報漁港路橋下有人滋事,趕抵現場,當場逮捕林男並救出被綑綁的陳男,訊後依強盜等罪送辦;高雄地院審理時,林坦承是為了給陳教訓,才會假扮刑警去嚇唬他,沒有要強盜他財物的意思。
法官認為,林男當時已取得陳男的手機和現金,如果要搶走其財物,大可直接拿走,何必多花功夫要把錢裝入塑膠袋再讓陳男簽名,因此採信陳男說詞,認定不構成強盜罪,但因林反綁陳的雙手還控制其行動自由,已構成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因此判他有罪,得上訴。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
驚!火速解送嫌犯 警車騰空飛起20公尺才落地
-
與警對峙突自戕 辣椒水大盜子彈卡腦未脫臉
-
南科親子宅首選「遠雄東御苑」
-
新莊體育場公廁驚見男屍 初判與吸毒有關
-
毒販困獸鬥衝撞夾擊警車 警破窗查獲300多公克毒咖啡包
-
存股好貴!不如改存高利又便宜的債券基金
-
撲倒美艷闆娘「緊抱」1分鐘不算性騷 法官:妨害自由判拘役30天
-
被毒蟲撞到雙腿骨折 員警心有餘悸:沒想到會撞過來
-
毒蟲駕車違規拒攔查 衝撞輾過員警逃逸
-
摩鐵房內留大量血跡 男子遭丟包路邊不治 1男1女嫌犯落網
-
民眾燒柴波及!彰縣古蹟「田中陳氏壽山堂」遭火吻 內部嚴重燒毀
-
聯結車翻覆壓頂!重傷台中母子轉加護病房 肇事司機送辦
-
散布前女友性愛影片 法官認定「性癖好」判刑
-
彰化古蹟「壽山堂」慘遭火噬!清朝秀才故居 三合院出陳氏俊傑
-
舉止怪異!男暗夜違規行駛騎樓 鷹眼警起獲30多包毒品
-
掃墓不燒墓!燒雜草焚紙錢釀火災 台中消防局開罰
-
女擅闖淡水線軌道!北捷雙向停車斷電包抄找人 最重可罰100萬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