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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韓粉貼文謗陳菊 法官判賠25萬並上臉書道歉

2020/03/16 10:21

楊姓女韓粉在臉書轉貼文章,遭陳菊認為損害名譽,故挨告。(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楊姓女韓粉被總統府秘書長陳菊指控在個人臉書轉貼文章妨害名譽,刑事被依散布文字誹謗罪判處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現由高等法院審理中。至於楊婦另遭求償100萬元並登報道歉部分,台北地院審結,今判楊婦應賠償陳菊25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可上訴。

全案源於楊婦去年8月赴法國巴黎旅遊時,上個人臉書轉貼陳菊「貪污500億元」、「提供5億元作為蔡英文競選之用」等文章。楊婦挨告曾上臉書討饒,遭陳菊拒絕。

民庭上月17日開庭時傳喚楊婦女兒作證指出,母親則是臉書「韓國瑜粉絲後援會」一員,母親在巴黎遊玩時給她看貼文,當下她認為內容未經查證,趕緊要母親盡快刪除貼文,母親便刪除,但她沒問過母親是否有查證。

陳菊委任律師游琦俊隨即主張,證人身為楊婦女兒,故證言有維護母親情形,且本件爭點在於貼文前是否盡到查證義務,楊婦只需上網搜尋便可知道實際情形。

楊婦則辯,當下她只看部份文章就覺得好笑又有可能發生,加上她是高雄在地人所以轉發;另民進黨在高雄執政20、30年,無論高雄氣爆或太陽花學運,均沒有人敢議論,原因在於民進黨勢力太大,民眾只敢私下討論。

楊婦還說,女兒當時跟她說文章內容未經證實、不可刊登,她立刻刪除,且她原本就會轉載勵志、政治等好玩或有意義的文章,而轉載文章在個人臉書出現14分鐘就被她刪掉,沒人按讚、留言、轉發,後來卻出現截圖,顯然有人刻意針對她。

全案審結,法官今判楊婦應賠償25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示,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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