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中華電信工程師涉勾結上下游廠商 詐公司上千萬遭搜索約談

2020/03/11 16:10

檢調今兵分2路搜索,並約談中華電信工程師蔡政峰等5人到案。(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調查局台北市調查處獲報,中華電信台北營運處工程師蔡政峰,涉嫌與上下游包商合謀,以向上游收遠期匯票、對下游預付工程款的方式,詐取中華電信1千多萬元;今兵分2路搜索並約談蔡男等5人,其中2人為被告,稍晚將移送台北地檢署複訊,全案朝詐欺及證券交易法之非常規交易等方向偵辦。

檢調獲報,2015至2016年間,蔡政峰涉嫌與發包台電風力機設備採購案的上游廠商台灣風光公司合謀,以中華電信名義承攬台灣風光發包總額1千多萬元的工程後,再轉手發包給勵富、隆原等2家下游工程公司。

2家下游包商收取中華電信工程款後,沒實際施作工程,部分工程款還回流至最上游的台灣風光,已支付上千萬元工程款給下游承包商的中華電信,卻只從上游的台灣風光手中,拿到未到期的遠期匯票。

檢調質疑,蔡政峰涉嫌與發包及承包的上下游廠商合謀,透過非常規交易及沒實際施作工程等方式,使中華電信預先支付工程款後,面臨遠期匯票無法兌現的跳票風險。

依證券交易法第171條第2項規定,發行有價證券公司之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受僱人,以直接或間接方式,使公司為不利益之交易,且不合營業常規,致公司遭受重大損害,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得併科1千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金。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