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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TT曝蔡英文將參訪丟工作 中華電信員工不服提告敗訴

蔡英文總統前年1月15日秘密參訪中華電信資安監控應變中心,陳姓網管專員前一日卻在PTT八卦版公開行程,事後被資方認為未遵守保密義務,要求走人;陳男提告敗訴。(資料照)

蔡英文總統前年1月15日秘密參訪中華電信資安監控應變中心,陳姓網管專員前一日卻在PTT八卦版公開行程,事後被資方認為未遵守保密義務,要求走人;陳男提告敗訴。(資料照)

2020/02/28 12:08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總統蔡英文前年1月15日秘密參訪中華電信資安監控應變中心,陳姓網管專員前一日卻上PTT八卦版公開總統行程,事後被中華電信認為未遵守保密義務,要求走人;陳男不服,提告請求恢復僱傭關係,並給付薪資直到復職日止。台北地院認定中華電信合法終止雙方契約,判陳男敗訴,可上訴。

陳男主張,2017年11月1日起受僱中華電信擔任網管專員,他自認努力工作,卻被資方刻意打壓,認為他洩漏總統不公開行程,更誣指他繼續發表相關文章等。

陳男認為,2018年1月14日確實在家中發文提到「蔡母豬」、「國安人員」及「勞基法修惡」等文字,即使文字對蔡英文不敬,實際上是不滿勞基法修法所作的合理評論,且依前後文雖可「略為」推知蔡英文將到該單位巡視,但他並未在文內表明個人任職單位、地點,故鄉民根本無從得知蔡英文行程。

陳男還說,縱然中華電信認定他違反工作規則情形,卻未依自訂核薪要點與工會協商後,再決定是否繼續僱用他,或先以處罰輕手段取代解僱,已違反核薪要點規定,且中華電信更在2018年1月17日直接口頭命令他交出門禁卡,故提告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且應給付薪資直到復職日止。

但中華電信仍認定陳男在試用期間未遵守保密義務,恣意洩漏國家元首視察秘密行程,導致媒體報導,嚴重違反保密協議;且經中華電信告誡後,陳男仍在PTT上渲染批評,故難認有再遵守保密義務意願,終止雙方僱傭關係並未濫用權利。

中華電信律師團也說,中華電信已嚴格宣導應予保密,陳男就不應對外透露,遑論還有鄉民在發文下方留言:「中華電信嗎?」可見發文已使鄉民得知蔡英文將訪視的單位為中華電信資安監控應變中心,且陳男後來也另謀出路,雙方僱傭關係已消滅。

法官表示,陳男在公開網站揭露其工作場所,又在文內侮辱蔡英文為「蔡母豬」,鄉民定會知悉蔡英文將訪視其任職單位,事後遭中華電信評核為是否適合員工,並無濫用權利情形。

且新聞報導後,已損害中華電信形象,另依中華電信行為準則規定,網管專員職務內容多涉及個人隱私或國家元首等須保密事項,陳男卻曝光蔡英文秘密參訪行程,故要求他走人也屬合理;此外,工會理事長也已參與新進人員考核會議,一切符合規定。

法官認定,中華電信在陳男試用期終止雙方僱傭契約,並無權利濫用情形,故陳男提告請求確認雙方僱傭關係存在,且應給付薪資直到復職日止,均無理由,判決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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