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龍具保人退保2億元獲准 最高法院發回更裁
2020/02/06 12:51
樂陞案被告許金龍。(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破局案,時任樂陞董事長許金龍涉主導騙局,高等法院二審判許金龍12年徒刑、沒收12億餘元,去年3月更審庭裁准讓他2億元交保;許的姊夫畢華民出資2億元擔保,但許金龍重獲自由後還不出錢,畢華民聲請退保,高院去年12月24日裁定准予退保,並另行裁定羈押許金龍;許金龍針對退保裁定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認為,高院的裁定理由不完備,撤銷發回更裁。
許金龍去年12月24日被裁定羈押並延押2個月之後,當庭被上銬收押,許金龍也對羈押裁定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年1月9日駁回抗告,許金龍確定羈押,現仍收押於台北看守所。
許金龍被控主導百尺竿頭併購樂陞騙局,坑殺2萬多名投資人,不法獲利估逾40億元,2016年全案爆發後,許即被收押,一審判刑18年,二審改判12年,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
高院更一審庭去年3年,裁准許金龍以2億元交保,畢華民出資2億元擔保,許金龍交保釋後,未依約定於去年6月底還錢,拖至年底仍未還,畢華民頂著2億資金壓力,為此身心俱疲、頻頻住院,向高院聲請返還保證金,高院去年底裁准退保,發還2億元給畢華民,並另行裁押許金龍。
許金龍雙管齊下,對於退保裁定與自身的羈押裁定皆提出抗告,羈押裁定也被駁回確定,最高法院今針對退保裁定的抗告案,評議後認為,退保裁定的理由不完備,未交代同庭已另對許做出羈押裁定,以確保後續審理,因此將原裁定撤銷,發回高院更裁。意即,高院更裁時,只須敘明補足理由即可,發回重裁不會影響許金龍的羈押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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