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金龍抗告失敗 確定在看守所過年
2020/01/09 17:56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日商「百尺竿頭」收購樂陞違約破局案,時任樂陞董事長許金龍,被控一手主導這場證券詐欺大騙局,高等法院二審判許金龍12年徒刑,應沒收12億餘元,另准以2億元交保,已上訴三審;許金龍去年3月獲姊夫畢華民資助2億元擔保他交保,但許金龍無法還錢,畢華民聲請退保,高院上月24日重開羈押庭,許金龍籌不到2億元,當庭被上銬收押,並延押2個月;最高法院今駁回許金龍的抗告,確定羈押,許金龍確定無法返家投票與過年。
去年3月11日,許金龍獲得姊夫畢華民出資2億元,並擔任擔保人替他辦理交保,但雙方言明,若許金龍交保6個月內未還款,畢華民有權辦理退保,向法院拿回2億元;由於許金龍一直沒償還畢華民代墊的2億元。
畢向高院聲請退保,上月24日高院開庭調查,傳訊許金龍出庭,他表示沒有2億元財力,並非故意不還錢,法官同意給他4小時籌錢,許金龍請求法官給他一週時間籌錢,但法官沒准。
同日下午,4小時期限到,許金龍到庭再次稱時間太短,籌不到2億元,合議庭裁准發還畢代繳的2億元,且因許金龍因二審被重判12年,且犯罪嫌疑重大,又有逃亡之虞,當庭裁定羈押,並自今年1月1日起延押2個月,當庭上銬送往看守所。
許金龍不服裁定,提出抗告。最高法院今認定裁定沒有違誤,駁回抗告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