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術老師偽裝女性蹂躪嫩妹 還仿SM情節要她喊「我最騷」
2020/01/23 16:01
一審士林地院依妨害姓自主等罪,判處施男10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5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駁回。(示意圖)
〔記者王定傳/台北報導〕施姓武術老師在網路上假冒成女性,把少女阿梅(化名)拐到摩鐵後,強行性侵並拍攝性愛影片,還仿SM情節,要阿梅自稱:「我最騷我最欠幹」,並恫嚇不准報警,否則公開性愛影片;一審士林地院依妨害姓自主等罪,判處施男10年徒刑,另依恐嚇罪判刑5月,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駁回。
檢警調查,大學畢業的施男,曾在多所幼兒園、國小、國中及私立文教機構擔任武術老師與教練,去年5、6月間,施男上instagram假裝自己是高職生並化名「林成恩」,結識未滿16歲的阿梅,得知阿梅喜歡女生後,佯稱可介紹胞妹「林語晨」與之認識,隨後冒用「林語晨」身分傳訊給阿梅,成功約炮。
去年7月4日上午9時許,阿梅進到旅館房間,只見施男坐在房內,便質問施男身分,施男騙稱:「我是林語晨的朋友」、「林語晨快到了」等語,阿梅相信後坐在床邊滑手機;施男見狀隨即褪去阿梅褲子,見阿梅準備撥打電話求救,立刻奪取手機丟到一旁,並摀住阿梅嘴巴強行性侵。
施男為滿足性慾,還模仿SM情節,要阿梅自稱「我最騷我最欠幹」,結束後,為免東窗事發,又出言恫嚇:「如果敢報警,我就公開影片,妳應該知道報警的後果會怎樣」,被害者事後向母親訴苦,全案因而曝光。
一審士林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以強暴使少年被拍攝性交行為之電子訊號罪,判施男10年徒刑;恐嚇罪部分判處5月徒刑,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原審認事用法,並無違誤,量刑亦無不當,予以維持。
-
父親好友是惡狼!受託處理高中女感情糾紛 竟載到山區性侵
-
性侵未成年前女友 判賠90萬
-
2024臺東聲音藝術節 7/19跨域演出 聲到人到
-
拜託友人妹妹拿衛生紙 趁機強拉猥褻性侵少女
-
著名中醫師指點 翁家明打通任督脈全靠這關鍵
-
嘉縣義竹鄉建設課長涉向綠能業者索賄 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
桃市消防局科員涉性侵羈押中 遭他偷拍網友控:初見面就被硬上
-
新北消防局長女秘書浮報加班費緩起訴 消防局:主動調查送辦無包庇
-
租廠房、土地堆置廢棄物狠賺近億黑心錢 環保公司負責人被押
-
逃逸移工也變詐團收購人頭帳戶對象 賣2600、判刑4月併科罰金1萬
-
林姿妙涉貪案傳羅東鎮長作證 檢方質問私交好就能受託處理?
-
孩子變「豬八戒」!台中媽媽控網路霸凌 怒告托嬰中心不起訴
-
扯!溪頭赫見遊客升火燒金紙 驚動園區急滅火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