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賣iPHONE真騙錢 5網友上當受騙 男提供帳戶助詐判關
詐騙集團利用賣假iphone xs max的名義詐騙得手數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吳昇儒翻攝)
〔記者吳昇儒/基隆報導〕詐騙集團成員今年3月起在臉書社團上,以林姓等網友名義在臉書社團上PO文販售iPHONE XS MAX 256G,因售價不到新機的一半,2天內就騙取5名網友匯款購機。警方追查發現,被害人們的錢都是匯到劉姓男子帳戶內,認定他是共犯,依法偵辦。基隆地方法院近日審結,依幫助犯詐欺取財罪,判處劉男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檢警調查,詐騙集團成員在以不同人的名義,在許多臉書社團上,PO文販售上市未滿一年的iPHONE XS MAX,售價還不到定價4萬5的一半,吸引許多果粉私訊詢問。詐騙集團成員則會先請被害人加入LINE後,進行後續的詐騙行為。
其中有3名被害人表示現金不足,無法購買時,詐騙集團成員甚至宣稱只要先付1萬訂金,尾款可以等有錢再付,3人誤以為遇到好賣家,卻沒想到1萬元匯出後,對方就失去聯繫,才知道上當受騙。
被騙的林、郭、張、李及周姓5名被害人,分別持著匯款單據及與詐騙集團LINE的對話截圖,到各自附近的轄區派出所報案,5人共被騙6萬8千元。警方彙整資料追查後發現,5人最後都將款項匯至劉姓男子的帳戶內,循線約談劉姓男子到案說明。
劉男到案後,否認犯行,並向檢警宣稱自己是因為在網路上看見申辦貸款的廣告,最後依對方指示將自己的提款卡、存簿寄出,不知道對方是詐騙集團成員,更不知道自己的帳戶變成詐騙帳戶。檢察官偵訊後認為,劉男已涉犯幫助詐欺取財罪及違反洗錢防制法,依法將他起訴。
法院審理後,認為劉男只是提供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其行為未觸犯洗錢防制法,且無前科紀錄,判處他有期徒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
詐騙集團利用賣假iphone xs max的名義詐騙得手數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吳昇儒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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