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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名醫院委託無許可公司處理廢棄物 承辦人緩起訴、業者被訴

2019/07/19 17:15

基隆地檢署今天偵結將科技公司張姓負責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起訴。(示意圖)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基隆市富煜科技公司替桃園、基隆與台北長庚3家醫院與長青護理之家回收事業廢棄物再利用,明知無處理醫療等有害廢棄物的清除許可,竟以每公斤10元價格,替長庚等醫院回收藥袋等有害廢棄物後再利用,時間長達1年半。基隆地檢署今天將富煜科技公司張姓負責人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罪嫌起訴。

此外,檢方也查出,長庚醫院北院區管理處劉處長,與桃園、基隆、台北長庚醫院與長青護理之家負責廢棄物清除的蔡姓、吳姓、洪姓與劉姓等4名承辦人都領有甲級廢棄物清理處理證照,明知富煜公司無處理有害廢棄物或醫療用廢塑膠清除許可,仍與富煜公司簽約,委託富煜非法清除處理,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規定。

檢方考量劉處長與4名承辦人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但要支付公庫3至5萬元不等緩起訴處分金;4家醫院與長青護理之家的代表人也要被罰,均處以緩起訴,處分期間1年,各須向公庫繳交5萬緩起訴處分金。

起訴書指出,富煜公司王姓前負責人與前年6月接任的張姓負責人均知悉富煜未取得有害事業廢棄物(D類廢塑膠混合物清楚許可文件)的清除許可,仍與長庚等醫院簽約,回收醫院洗腎血液透析使用後,含有重碳酸鹽粉劑的藥袋,並進行再利用處理。

案經保安警察第七總隊第三大隊去年6月搜索富煜公司,扣得重碳酸鹽粉劑的藥袋,往回追才查出張姓負責人等人的犯行,違法時間長達1年半。張被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起訴;王的部分,檢察官給予他緩起訴,緩起訴期間1年,但要繳給公庫10萬元緩起訴處分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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