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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購「私密衣物」遭盜領 OL羞告男鄰居

2019/06/12 00:02

張姓女子不滿包裹遭鄰居領走,怒告詐欺。而檢方調查發現是誤領非盜領,做出不起訴處分。(資料照,記者王捷攝)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張姓OL上網買了衣物及文創商品,豈料住在隔壁的單身黃男領走她的包裹,決定告黃男詐欺取財。但黃男也覺得不爽,認為他沒有盜領,因為有掛號的話,管理員都會在信箱上掛牌子,住戶就會去領,當時他就是看到信箱上有掛號牌,才拿牌子領包裹,但自己根本沒買這些東西,所以就丟了。而管理員也作證,領包裹時不用核對身分,檢方因此做出不起訴處分。

張女為了隱私與安全,特別承租了有管理員的公寓,但2年前,她網購卻遲遲沒有拿到商品,到了管理室查看,竟然發現自己的包裹被鄰居領走,想到自己買的「私密衣物」被鄰居翻出來看,她惱羞成怒,一狀告鄰居詐欺取財。

但黃姓鄰居供稱,當時他正在搬家,發現信箱上有掛號牌,他也很納悶,到管理室領了包裹後,拆開發現竟是女性衣物與一些文創商品,覺得不是自己會買的東西,就連同搬家的垃圾一起丟掉。

管理員也作證,當時黃男領包裹時,有要求他簽收,管理員是認掛號牌不認人。檢方得知全部的證詞後認為,如果黃男真的要盜領包裹,不會在管理室簽收自己的名字,因此認為是誤領不是盜領,做出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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