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法官是「離譜法官」 高院改判壹週刊、記者賠35萬
壹週刊4年前報導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承審一件恐嚇官司判無罪,指責蔡判決「離譜、罕見、最扯」,乃「離譜法官」,蔡自認名譽受損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判蔡男敗訴,高等法院則認定壹週刊記者未合理查證、報導有誤,已侵害蔡的名譽權,今改判須壹傳媒、記者須連帶賠償35萬元及刊道歉聲明。(示意圖)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壹週刊4年前報導台中地院法官蔡嘉裕承審一件恐嚇官司判無罪,指責蔡判決「離譜、罕見、最扯」,乃「離譜法官」,蔡自認名譽受損提告求償,士林地院判蔡男敗訴,高等法院則認定壹週刊記者未合理查證、報導有誤,已侵害蔡的名譽權,今改判須壹傳媒、記者須連帶賠償35萬元及刊道歉聲明。可上訴。
蔡嘉裕主張,2013年間承審廖姓男子控告3名女兒恐嚇、公然侮辱罪,隔年10月30日將全案判決無罪確定。
不過,2015年4月,壹週刊網站報導標題名為「入贅老父遭兒女逼產差點吃誣告官司」新聞,並且有「壹動新聞」的影音報導,擷取壹週刊林姓記者撰寫標為「恐嚇推人判無罪」等報導,並指判決離譜、罕見、最扯、大逆轉,且與一般人認知有明顯有落差等,還評論蔡是「離譜法官」,蔡不滿報導不實,誘使網友以各種不堪文字辱罵他,訴請壹週刊母公司壹傳媒、林姓撰文記者和其陳姓主管應連帶賠償新台幣50萬元、刊道歉聲明,並永久刪除網路報導。
士林地院審理後判蔡男敗訴,上訴後,高等法院認為,撰稿的林姓記者只憑廖父一方說詞,未向廖的3名女兒查證,也未平衡報導,即鋪陳營造3名女兒欺凌父親謀家產,廖父則屬委屈的背景,該報導與評論直指判決離譜、罕見、最扯,且評論蔡是「離譜法官」,使一般讀者產生蔡認事荒謬、離譜、異於常人,且是非不分、偏頗不公的負面觀感,已侵害蔡的名譽權,因此改判壹傳媒與林姓記者、陳姓主任應連帶賠償蔡精神慰撫金35萬元,並刊登道歉聲明、永久刪除網路報導的網頁與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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