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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漏看卷證還上網批檢察官 台北地院處分書面警告

台北地檢署與台北地院為了一件擄人案應否羈押而槓上。(資料照)

台北地檢署與台北地院為了一件擄人案應否羈押而槓上。(資料照)

2019/05/10 17:1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台北地院強制處分庭陳姓女法官,上月在一件擄人案的羈押庭時,為了檢察官未蒞庭、且聲押卷證中是否有附逮捕通知書,在法官論壇po文槓上檢察官,引發院、檢論戰,事後證實是法官漏看卷證,陳姓法官日前已聲明道歉認錯;台北地院自律委員會討論後,認定她的行為已違反法官倫理規範,決議建議院長給予書面警告處分,並列為年終職務評定參考。

北院指出,自律委員會經過充分討論後決議,陳姓法官的行為違反法官倫理規範第5條「法官應保有高尚品格、謹言慎行,避免有不當或易被認為損及司法形象之行為」,建議北院院長依法官法、法官法施行細則的規定,給予她書面警告的處分,並建議列為年終職務評定的參考。

陳姓法官上月26日已聲明道歉,承認漏看逮捕通知書,又一時衝動在法官論壇發言,對造成的紛擾深感抱歉,也對高院法官、北檢檢察官表達歉意。

本案源於知名日本料理店答老闆娘日前因債務糾紛,當街被男子徐春暉擄走,10小時後徐男帶著答女投案,北檢認為擄人為重罪,向北院聲請羈押,但徐男的律師稱檢方沒有逮捕通知書,程序違法,承審的陳法官看完卷宗後也認為確無通知書,裁定當庭釋放徐男。

但高院抗告庭法官發現卷內確實有逮捕通知書,因此發回北院更裁;陳姓法官在法官論壇po文炮轟檢察官未蒞庭,造成審檢辯3方缺一角的失衡狀態,並質疑通知書是檢方事後才附上去的,造成檢、院雙方激辯。

北院換法官重開羈押庭,查出律師的原影印卷內就有逮捕通知書,證明不是檢察官未附上、也不是開庭後偷塞進卷宗,而是陳姓法官漏看。真相大白後,陳姓法官po文道歉,今也遭自律會決議建議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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