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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死妻兒瞎掰「懷疑母子亂倫」 男因這個理由免死…

2019/04/10 19:54

黃證庭刺死前妻和兒子,宣稱行兇動機是懷疑母子亂倫,一審與二審都判決無期徒刑。(資料照)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苗栗縣竹南鎮男子黃證庭與吳姓前妻離婚逾30年,2017年到吳女住處同住,卻持刀殺害前妻與兒子,宣稱行兇動機是懷疑母子亂倫有染,檢方認為他無悔意又瞎掰匪夷所思的劇情,依殺人罪起訴並求處死刑,苗栗地院一審判決無期徒刑,台中高分院二審認為,黃男行兇時因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降低,另外,救護人員到達現場時,他曾告知引導救護人員到被害人的位置,顯示他尚有真意彌補犯行,今天(10日)判決他無期徒刑,可再上訴。

判決書指出,63歲黃男與吳姓前妻(58歲)因家庭暴力於1985年離婚,前妻吳女獨自扶養兒子(案發時33歲)長大。2017年2月,兩人因做臨時工碰面,吳女同意黃男入住她的竹南鎮住處,與母子同住,不料,同年5月3日凌晨3點左,他持修理沙發用的剪刀猛刺吳女頸部,兒子聽到媽媽哀嚎趕來救援,試圖搶下黃男手上剪刀,被黃男刺死。

檢方偵辦時,黃男宣稱行兇動機是懷疑母子亂倫,苗栗檢方認為黃男不思感念前妻留容居住恩情,竟狠心殺害母子,手段凶殘,又編造母子亂倫的行兇動機,將過錯推卸給2名被害死者,「既取人性命,又奪人名節」,毫無悔意而求處死刑,不過,苗栗地院一審未採納,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

檢方與黃男都上訴二審,台中高分院再度請醫院鑑定黃男精神狀況,醫院認為黃男行兇時,因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辨識行為違法的能力顯著減低,二審法官認為他手段兇殘、令人髮指,不過,考量他思考模式僵化,容易簡化或窄化接受的環境訊息,進而做出輕率行為,犯後又與救護人員配合,告知引導救護人員到被害人位置,尚有真意彌補犯行,殺害前妻判刑15年;殺害其子部分判處無期徒刑,應執行無期徒刑,可再上訴三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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