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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逃逸移工性侵越南女 判刑3年8月

2019/03/18 14:12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武姓越南藉逃逸移工以生病無法外出,請同鄉女子小蘭(化名)幫買便當,利用小蘭同情心,將她騙到住處後,強行性侵得逞,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罪,判他3年8月徒刑;此外,他被逮時還行使偽造的居留證,被依偽造文書罪判刑6月,合議庭諭知武男執行完畢或赦免後,要驅逐出境。

檢警調查,去年9月6日上午11時許,武男透過聊天軟體,以生病無法外出,請小蘭幫買便當;小蘭因與武男都從越南來台工作,覺得他很可憐而幫忙買便當。

不料,武男竟把小蘭壓倒在床上,不顧小蘭哭求她有老公與小孩,且來台是要工作,恫稱:「你就躺著不要動,讓我做,不然我就把你衣服撕爛掉,讓你沒有辦法回去」,強行性侵得逞後,再逼她進廁所洗下體。

小蘭事後向丈夫的表妹訴苦,經勸說後驗傷提告;武男辯稱,他與小蘭是男女朋友,交往約3個月,只知道她在交友軟體名字,不知真實姓名,交往期間只有見過一次面,就是本案案發時這次,之前不曾見面,當天確有發生性行為,之後小蘭便生氣離開。

合議庭不採信武男所述你情我願、男女朋友等辯詞,斥責他對女性身體自主權毫不尊重,所為對小蘭身心造成難以彌補陰影及創傷,犯後未賠償損失,且為圖繼續留在台灣,竟付費取得他人偽造我國居留證,並持以行使,判決上述徒刑,並有驅逐出境必要;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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