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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衝鋒槍劫走合作金庫百餘萬 搶匪判10年徒刑

2019/03/15 10:31

歐嫌在屏東縣落網畫面。(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44歲歐男投資失利、積欠債務,去年7月間持制式衝鋒槍到台中沙鹿區合作金庫,大喊「搶劫」後跳進櫃台,逐櫃搜刮現金114萬餘元,當天即清償當鋪30萬、修車5萬、借款60萬,南下屏東縣躲藏,6天後在屏東落網,身上剩餘約20萬贓款,台中地院判處10年徒刑,倂科10萬元罰款。

檢方調查指出,歐男因為投資失利,欠下大筆債務,去年7月20日上午持制式衝鋒槍(100年間自綽號「金生」處取得衝鋒槍1支及改造子彈30顆),騎機車到沙鹿區合作金庫,帶著橘黃色安全帽、臉部頭套,進入營業大廳後大喊「搶劫」,對空鳴1槍,聲音巨大,行員紛紛退縮走避。

歐嫌跳進櫃台,逐櫃進行搜刮,洗劫114萬7530元放入自備紅色袋子內,跳出後騎上機車逃逸。

歐男隨即返回住處,並開始清償某當鋪的30萬質押借款,贖回自小客車,又開這剛贖回的自小客車到某修車行,先清償5萬元修車費,然後將自己小客車留下進行整修,向老闆借用一車,又去找另一友人清償60萬借款,隨後回到修車行並借宿一晚。

翌日即南下找高雄友人借宿2晚,輾轉到屏東縣長治鄉躲藏,但警方據報及調閱監視器,從車子及車牌號碼,鎖定歐男沿途追蹤,案發6日後在屏東縣將歐男拘提到案。

歐男到案後坦承犯行,身上取出剩餘贓款約20萬,還有護照及台胞證,可能伺機要逃到中國,法官依加重強盜及槍砲罪,合併判處10年徒刑,並科10萬元罰款。

歐嫌搶銀行後騎機車離去畫面。(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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