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餽贈公務員禮品 檢:與職務有關就犯罪

2019/03/07 23:58

檢察官柯博齡呼籲民眾揚棄紅包文化,以免吃上行賄罪官司。(資料照)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台灣人生性熱情,遇到別人幫忙多會送禮感恩,就連過年看到清潔隊員收垃圾,也會包個紅包以示吉利,長期以來衍生出特殊的饋贈文化,但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柯博齡提醒,只要禮品與公務員的職務有關,均可能構成行賄罪。

柯博齡舉出兩個案例,第一案是「不違背職務行賄罪」,一名建設公司老闆推了一個建案,希望建照能早日核發,便請人餽贈茶葉與水果禮盒給該單位的政風人員,政風人員把案子交由廉政署調查,該名老闆最後被依不違背職務行賄罪移送法辦。

第二案是「違背職務行賄罪」,一名包租公申報所得稅時漏報兩戶的租金收入,被稅務人員查出,他在補送相關文件時,在信封袋內裝入5萬元現金,希望稅務人員剔除其中一戶的租金收入,減少補稅金額,稅務人員未收錢,反通報廉政署,該名包租公最後被依違背職務行賄罪法辦。

柯博齡指出,第一案案主只是送茶葉及水果禮盒,希望案件能及早審核過關,並未要求公務員做出違反職務的處置,仍須負擔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責;第二案案主為了少繳稅,要求公務員違背職務護航,面臨的是1年以上7年以下牢獄之災。

柯博齡透過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呼籲,民眾若要對認真服務的公務員表達感謝之意,只要一句「辛苦了,謝謝您」即可,切勿施以實質餽贈,因為這樣做不是感謝,反而是害了他,自己亦因得面對涉嫌行賄的行政或司法調查,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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