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警察在警局「洗錢」!沒犯法還令人稱讚

2019/03/07 14:03

斗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鄭聖穎在分局內「洗錢」,讓夾娃娃機竊嫌伏首認罪。(記者黃淑莉翻攝)

[記者黃淑莉/雲林報導]雲林斗南分局員警在警局裡「洗錢」成功偵破竊案!

王姓竊嫌夥同2名友人涉嫌到一處夾娃娃機營業處所竊取機台內的硬幣,王嫌警訊時矢口否認,辯稱硬幣是在市場賣豬肉的媽媽要他拿去換錢,斗南分局偵查隊副隊長鄭穎聖當場把硬幣倒入裝有清水的鐵鍋內「洗錢」,鍋內完全沒有油跡,王嫌見謊言被戳破坦承犯案。

45歲王嫌有多項毒品、竊盜前科,上月25日凌晨夥同詹姓、林姓2名友人涉嫌在斗南大同路偷走一台廂型小貨車,開到雲林路時車子拋錨,把車子丟棄在路旁。

26日清晨王嫌3人再次涉嫌到西螺偷車代步,前往彰化北斗一處夾娃娃機營業處所涉嫌以油壓剪破壞機台,竊取裡面的10元硬幣,得手後3人平分,王嫌分得811枚10元硬幣。

斗南分局斗南派出所員警調閱監視器鎖定王嫌竊車,在王嫌斗六租屋處埋伏多時,26日中午左右當場逮到王嫌,從其身上取出海洛因及用塑膠袋裝的811枚10元硬幣。

王嫌坦承竊車,但矢口否認偷錢,辯稱811枚硬幣是在市場賣豬肉的媽媽要他拿去換紙鈔,鄭穎聖靈機一動拿出裝有半鍋清水的鐵鍋,把硬幣倒入鍋內,水面上完全沒有油跡,王嫌伏首認罪。

斗南警方循線逮捕詹姓共犯,另一名林姓嫌犯仍在逃,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竊盜等罪嫌將王嫌移送法辦。

☆少一份毒品就多一份健康,自由時報提醒您遠離毒品☆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