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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拘留3天條款 相關部會一個月內提出報告

2019/03/06 13:4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酒駕猖獗—如何有效杜絕酒駕與執法之具體措施」議題進行討論。(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酒駕議題進行討論,會中通過兩項臨時提案,包括請內政部、法務部及交通部共同研議相關法令,對酒駕者(或吸毒者)提出拘留3天之條款或相當的拘留措施,於一個月內提出報告;另一則是建請內政部、警政署針對員警執勤排班不合理、工時過長、超時加班費等問題研擬具體改善措施。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酒駕猖獗—如何有效杜絕酒駕與執法之具體措施」議題,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司法院副秘書長葉麗霞、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以及交通部政務次長黃玉霖等官員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會中通過兩項提案,其一為有鑑於酒駕者肇事對社會治安及交通安全造成的影響愈益受國人重視,請內政部、法務部及交通部於一個月內,共同研議酒駕者(或吸毒者)提出保護管束措施,對道路交通安全處罰條例或社會秩序維護法提出拘留條款的適法性探討,並訂定拘留3天之條款或相當的拘留措施。

其二則是回顧近幾年員警自殺、過勞死的案件層出不窮,其中一個最大原因就是工時過長;依規定,服勤人員每日勤務以8小時為原則,但實際上基層警察勤務卻是以12小時為基準,造成過勞;因此,建請內政部、警政署針對員警執勤排班不合理、工時過長、超時加班費等問題,於一個月內研擬具體改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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