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預備犯先關到清醒 3部會均贊成修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酒駕猖獗—如何有效杜絕酒駕與執法之具體措施」議題進行討論。(記者謝君臨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為遏止酒駕猖獗,民進黨立委劉世芳提議,對酒駕預備犯實施保護性約束,不要等到肇事後再來加重其刑,至於要關多久,還需研議,並詢問內政部、法務部及交通部意見;對此,三部會官員均表贊同;內政部長徐國勇則建議劉,可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時提出修正動議,這是比較快的做法。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針對「酒駕猖獗—如何有效杜絕酒駕與執法之具體措施」議題,邀請內政部長徐國勇、警政署長陳家欽,以及司法院、法務部、交通部等單位進行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立委劉世芳質詢時,先問徐國勇及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是否有喝酒,徐笑說自己已有20年沒喝酒了,蔡則說有,劉順勢說出酒醉後的感受,強調修法重點不在刑法加重刑責,而是在他飲酒後不讓他駕車,針對酒駕,不管是傷人或致死,世界各國都有加重其刑,也有人提到,是否仿效中國作法,酒駕先關15天。
劉世芳指出,對於酒駕預備犯,可以預見他可能自撞或撞人,是否應先讓他沒有行動的自由,讓他酒醒後,叫他家人來領回,不然已經肇事了,人都受傷甚至歸天了,才再從重量刑,這都是對家屬沉痛地負擔,為何不在當下就對酒駕預備犯進行保護管束,據此詢問內政部、法務部及交通部意見。
對此,內政部長徐國勇、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及交通部次長黃玉霖均表贊同;徐強調,這部分牽涉到人身自由,一定要法律規定,一定要修法;蔡則認為關15天太久,3天較為適合;黃則表示支持;徐並建議劉,可於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法時,直接提出修正動議,這是較快的做法。
劉世芳則強調,不論是透過社會秩序維護法或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修此部分條文,她都贊成,她的意見很簡單,就是「你要喝酒就不要開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