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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補教師與17歲學生交往 被家長罵不要臉不起訴

2018/12/25 21:34

新北地檢署外觀。(資料照,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一名母親小翠(化名)發現30多歲馬姓女補教老師與她年僅17歲、雙胞胎兒子中的小兒子交往,出言罵馬女:「不要臉、狼師、上了一個17歲的小孩」等語,為此被告;新北地檢署認為,馬女與學生交往,甚至有親吻、擁抱照,小翠指「上了一個17歲小孩」有所本,且師生互動可受公評,小翠批評「不要臉」等,未超出合理評論範疇,不起訴!

30多歲的馬女提告指出,今年4月30日晚間,小翠在馬路上侮辱她:「妳是狼師、不要臉」等,甚至誹謗:「妳今天上了一個17歲小孩」。

小翠辯稱,她的一對雙胞胎兒子,原本都在馬女任教的補習班補英文,去年初,她發現,長子與馬女對話曖昧,後因長子拒絕老師,她就未再留意。

今年1月,她察覺小兒子與老師關係密切,追問後,小兒子默認,馬女在LINE中坦承交往,投訴補習班後,馬女簽切結書承諾:「不再有逾越教師本份之舉」也不會再接觸、聯絡。

小翠並指,今年4月,她發現2人仍有聯繫,爭吵後小兒子離家出走,跑到馬女工作室,她請馬女開門,對方卻嗆說:「鬧夠了沒」,她一時氣憤才說「不要臉」等,但未妨害馬女名譽。

檢方調查,馬女曾透過臉書對長子說:「哥哥不愛我了」等,另又對小兒子說:「我愛你寶貝」等,還有擁抱、親吻照,她確實有簽切結書,並對小翠說:「我必須說我很認真的」、「感情我真的沒辦法控制」、「我今天願意為了表示尊重他的父母,跟他分開」等。

檢方認為,小翠指稱馬女先跟長子曖昧再與次子交往,並非無據,小翠出言指「你今天上一個17歲小孩」,是有相當理由確信所述為真;另,馬女以教育為業,與學生互動可受公評,小翠批評未超出合理評論範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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