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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賜海聲請提審成功獲釋 北檢:儘速重新傳喚到案執行

2018/12/25 19:46

柯賜海遭通緝被逮捕時坐輪椅,但提審成功當庭獲釋時,自己走出法院。(翻攝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昔日的「抗議天王」柯賜海,犯下偽造文書案而被判刑7月、可易科罰金21萬元確定,他因未到案執行而被通緝,並於昨天在亞東醫院看病時被捕,隨即移送台北地檢署歸案,但他主張其戶籍地台南市沒收到判決書及執行命令,聲請提審;台北地院認定檢方未經合法送達、傳喚、拘提,難認定逃匿就發布通緝,程序不合法,當庭裁定釋放柯賜海。

北檢今天下午5點多發布新聞稿表示,柯賜海因犯偽造文書罪,經高等法院判處7月徒刑確定,北檢執行科收到高檢署所函送的卷宗後,即分案辦理,並就卷內柯賜海所陳報的住居所共6處,進行傳喚、拘提,均執行無著後才認為柯賜海逃匿,進而發布通緝,程序尚無違誤。

北檢指出,柯賜海昨天被緝獲到案後,向台北地院聲請提審,主張其於上開案件上訴至最高法院之上訴狀,已載明其位於台南地區的地址等;經查,該台南地區地址只是柯賜海寄發上訴狀信封上所載的寄信地址,柯賜海並未在上訴狀或其他書狀中,指寄信地址即為其居所,之後最高法院判決亦未記載該地址為柯賜海的居所,送達判決也沒寄到該址,究竟該址是否為柯賜海的居所仍有疑義。

北檢聲明表示,按法院所為提審釋放之裁定,不得聲明不服,提審法第9條第2項定有明文。因此,北檢將儘速就柯賜海上開台南地區地址重行傳喚其到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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