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男侵入前女友家 2度暴力性侵遭訴
2018/12/13 17:20
一名吳姓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強行侵入女方住處,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竟強行壓制,強脫女方衣物後,不僅性侵又口交,女方直等到吳男睡去,想拿手機報警,沒想到遭吳發現,在2小時內再次以暴力方式又性侵她,後遭彭姓友人報警,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2個強制性交罪將吳男起訴。(示意圖)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一名吳姓男子和前女友分手後,今年4月18日凌晨4時,強行侵入女方住處,要求發生性行為遭拒,竟強行壓制,強脫女方衣物後,不僅性侵又口交,女方直等到吳男睡去,想拿手機報警,沒想到遭吳發現,在2小時內再次以暴力方式又性侵她,後遭彭姓友人報警,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依2個強制性交罪將吳男起訴。
檢察官調查時,吳男承認與前女友曾發生1次性行為,但他矢口否認有強制性交的罪嫌,當庭辯稱他並沒有違反女方的意願。
女子的彭姓友人則證稱,女子案發後打電話向她哭訴,表示遭吳姓前男友性侵,同時又表達輕生的意願,她趕到女子的住處時,女子情緒相當激動,且不斷哭泣,她還看到女子手臂與大腿有瘀青,於是將女子帶到陽明醫院驗傷並報案。
醫院驗傷診斷書載明,女子因反抗而遭吳姓被告壓制,造成背部瘀傷、雙臀部瘀傷、右小腿3處瘀傷及左上臂瘀傷等傷勢;外陰部採集的棉棒鑑定後,檢出與吳男的Y染色體型別相符,證明被告的確有性侵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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