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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上女員工遭反抗 色老闆嗆「今天就是要弄到妳!」

李男意圖強行性侵女員工,還嗆:「我今天就是要弄到妳!」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得接受40小時義務勞務及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記者陳慰慈攝)

李男意圖強行性侵女員工,還嗆:「我今天就是要弄到妳!」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得接受40小時義務勞務及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記者陳慰慈攝)

2018/10/26 16:18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71歲經營卡拉OK店的李姓男子,去年12月間,趁下班打烊無人之際,意圖強行性侵50多歲的女員工小麗(化名),不顧對方掙扎反抗,還嗆說:「我今天就是要弄到妳!」來接小麗下班的丈夫察覺有異推門進入,李男才未得逞,事後雙方和解,小麗同意予李男緩刑,新北地院今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李男有期徒刑1年8月、緩刑4年,得接受40小時義務勞務及4小時性別平等教育。

判決指出,去年12月3日晚間6時許,小麗表示離職而要下班離去,李男趁只有他與小麗獨處時,先強行以雙手環抱小麗頭部,不顧她掙扎予以強吻,小麗極力抵抗,即使跌坐在地,仍以雙手、雙腳抵抗,並朝李男丟擲酒瓶。

李男仍不罷手,強脫小麗褲子,扳開她大腿,數度嗆聲:「我今天就是要弄到妳」,小麗堅不就範,趁隙爬到大門邊,把門拉開,此時,在外等候的小麗丈夫察覺有異,趕緊上前阻止、喝斥,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李男否認犯行,還說:「我不是這種人」,法院審理時則認罪,並與小麗達成和解,小麗同意予李男緩刑,法院認為李男經此案應有所警惕,不會再犯,因此今予以他緩刑,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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