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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鐵抓姦暴打小三成傷 正宮判拘40天

2018/05/26 17:53

摩鐵撞見丈夫與小三,正宮暴打小三成傷,屏東地院法官判人妻拘役40天。(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人夫與小三上摩鐵,人妻據報趕往抓姦,撞見小三與丈夫走出房間,人妻怒不可抑,朝小三飽以拳腳,扯髮踹胸,導致小三鼻樑流血,身上多處挫傷,憤而對人妻提告,法官考量人妻一時激憤施暴傷人,依傷害罪處拘役40天,可易科罰金及上訴。

尤姓婦人懷疑張姓丈夫外遇,去年3月間委託徵信社跟監調查,發現張男與吳姓小三中午時分一起進入某汽車旅館,隨即通報尤婦到場,尤婦正好撞見丈夫與小三走出摩鐵房間,氣得火冒三丈,朝著小三拳打腳踢猛扯頭髮。

法官事後調閱摩鐵監視器畫面,發現正宮暴打小三過程中,尤婦猛踹吳女胸部及腹部至少8次,吳婦痛得跌倒地,在旁勸架的張男,拉都拉不住。

儘管如此,尤婦事後仍矢口否認對吳女施暴,強調吳女的傷勢是自己造成的;吳女到醫院驗傷後,決定對尤婦提告。

法官認為尤婦犯後態度欠佳,考量尤婦因目睹丈夫和吳女進出汽車旅館,一時激憤才犯下該暴行,衡量全案情狀及被害人傷勢,依傷害罪判處尤婦拘役40天,易科罰金的代價是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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