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寶貝樵」偷情卡片露餡 丈夫與小三女大生都要賠
張姓男子掩飾已婚身分騙取女大生感情,外遇被拆穿後兩人竟又發展地下情,高院判張男與小三女大生都要賠償元配。(情境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已婚咖啡館老闆張姓男子騙取女大生小芬(化名)感情,讓她無端成為小三,張男被妻拆穿後,拿出小芬寫給他、上面寫有「寶貝樵」等愛心卡片,誆稱都是小芬單方面表達愛慕之意,不久,卻又偷偷和小芬幽會,張妻又查獲張男偷吃後,心灰意冷,傳LINE告知張男「僅有的信任,已完全用盡了」,訴請離婚並求償,高院今判張男賠償20萬元確定。
值得一提的是,女大生小芬原本是不知張男已婚的「被害人」,張妻一開始打算原諒她,但是,小芬後來又和張男談起地下情,張妻憤而提告求償,經法院調解,小芬須賠償張妻12萬元。至於張男夫妻兩人的離婚官司,仍在台北地院審理中。
判決指出,張男和妻子於2012年3月結婚,育生一子。2015年11月間,張妻從社交軟體、多張張男與女子曖昧照片,發現竟有張男僅穿著內褲躺在女子香閨床上的可疑照片、及女大生小芬透過LINE傳送大比示愛文章、寫有「寶貝樵」、「我愛你寶貝」、「I LOVE YOU」等示愛卡片。
張妻追問下,張男誆稱都是女大生小芬單方面表達愛慕之意,而且都是小芬親他臉頰、抱他、撫摸他,自稱他毫無感覺。張妻不罷休,找到小芬,小芬至此才知道張男已婚、且有一子,覺得很受傷。
不料,張男才「乖」2個月,2016年1月又偷偷和小芬約會看電影,仍被張妻查覺,張妻這次傳LINE告知張男,「僅有的信任,已完全用盡了」,對張男訴請離婚,並求償88萬元。
高等法院指出,從張男穿內褲躺在小芬床上舉動、張男和小芬一起選購被套、兩人身上穿著的衣物、襪子,及張男對小芬承諾「我是真的想好好對妳」、「妳是我努力的夢想」等話,顯示兩人關係親密,並非小芬單方面的愛慕,今判張男賠償張妻20萬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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