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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隊遺失背包 連長竟下令偷來補 判9月確定

2017/09/26 13:53

陸軍關渡地區指揮部1位陳姓連長,因遺失16個野戰背包,趁部隊到新竹縣湖口鄉受訓時,指示下屬偷拿友軍的野戰背包,被判刑9個月確定。圖為當時部隊受訓地點陸軍北測中心。(資料照,記者廖雪茹攝)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曾有「天下第一師」稱號的陸軍關渡指揮部,所屬機步營機步3連代理連長陳品超,因連上遺失16個總價約2萬多元的野戰背包,為免被扣點影響軍中發展,竟叫士官兵下手偷竊友軍的背包,遭士兵檢舉,最高法院維持高等法院見解,考量陳男沒前科,且野戰背包價值不高,依竊取軍用物品罪判處9月徒刑、緩刑3年,還須提供60小時的公益勞務,全案確定。

判決指出,31歲陳男奉派代理關指部連長,部隊102年9月間到新竹湖口下基地,同月11日,陳男發現連上16個野戰背包被偷,擔心上級裝備檢查時被扣點,遂告訴陳姓士官,「我晚上會請假,明天早上要看見野戰背包!」陳姓士官詢問是否要竊取在同一基地受訓的陸軍269旅的背包,陳男點頭示意。

陳姓士官當天晚上找其他士官兵一同潛進甲車集用場,剪斷甲車上懸掛背包的鐵絲,偷取269旅16個背包,轉發給連上士兵使用,並宣稱這是特地為士兵購買的全新野戰背包,因李姓士兵發現背包上有269旅字樣,向關指部監察官檢舉才曝光。

陳男辯稱自己剛代理連長,和連上幹部不熟、沒有長期同袍情誼,不可能指示士官兵去偷背包,陳姓士官也不可能僅憑他點頭就去偷背包,但法院不採信陳男辯詞。

高院認為,陳男身為連長應該守法重紀,竟為擔心弄丟野戰背包被扣點,就指示下屬偷背包,已影響軍紀和裝備安全控管,考量他素行良好、背包價值不高,且已退伍並自行出資補回短缺的背包,因此輕判9月徒刑、緩刑3年。上訴後被最高法院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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