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屁孩霸凌女同學 害爸媽賠10萬
2016/12/11 20:37
〔記者顏宏駿/彰化報導〕彰化縣2名國中男學生,把班上一名女同學壓倒在地摸她胸部,還一邊摸一邊說:「你摸左邊、我摸右邊」,少女爸媽得知,向法院請求被告賠償她女兒80萬元、爸媽各30萬元,總共索賠140萬元,法院審理後,法官雖認為此已經構成性霸凌,但考量少男為戲弄性質,酌減為10萬元。
這起事件,原本校方召集當事雙方協調,希望和解收場,但被害少女家長認為,自己女兒受辱,滋事體大,且開出140萬元的賠償價碼,男同學一方無法接受,因此對簿公堂。
判決書說,民國103年9月間,少女2次遭同班的B男推倒,並以手壓住她的肩膀使其無法動彈,C男再加入,過程中還說「你摸左邊,我摸右邊」,少女以手阻擋,強力悍拒,但2人仍壓在少女身上長達10分鐘。
該案學校向上通報,少年法庭認定,2名男同學侵害少女身體權益及性自主之自由權,諭知訓誡並假日施以生活輔導。
事發至今,男同學及其父母都覺得這只是同學間的嬉戲胡鬧,沒什麼大不了,所以未曾向少女及其家長道過歉。但少女一方並不認為是單純的嬉鬧,父母說,女兒遭受猥褻,精神受煎熬,身心受創,恐怕有礙將來人格發展,因此提出損害賠償,要求對方賠女兒80萬元、父母親各30萬元,總共140萬元。
法官表示,被告口出「你摸一邊,我摸一邊」,加以侵害少女身體,屬於性霸凌無疑,考量被告年紀尚幼,又隔著衣服碰觸少女胸部等部位,損害並未擴大,因此對賠償金額酌予減為少女6萬元,父母各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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