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之女想更名 共用身分證19年才破功
民眾辦理國民身分證時,戶政人員會善盡把關責任,進行人貌比對。 (圖為資料照示意圖,圖中非新聞當事人)
〔記者蘇福男、黃良傑、蔡清華、陳文嬋/高雄報導〕遭王姓女通緝犯冒用身分十九年的楊姓女看護工,當年是因王姓雇主央求,拜託幫幫他被通緝的女兒,一時心軟才點頭,楊女因工作單純不常外出,也沒有出國旅遊打算,才會同意以王女照片取代她的照片代辦護照。
楊女擔任家庭看護工作,主要照顧王姓雇主生活起居,因年紀、外貌與雇主女兒相仿,而被雇主央求讓其女兒冒用她的身分。
楊女因不常外出,少有機會在外結交朋友,但申辦手機,開帳戶、勞健保也都可以正常申請,她覺得身分被冒用對她而言好像也沒有什麼差。
辦手機、開戶、勞健保都沒事
楊女辯稱,當年是配合王父要求,以自己名義申辦貼有王女照片的身分證和護照,但對於王女持護照出國並不知情。
而雇主的女兒十九年來冒用楊女的身分過活,兩人共用同一張身分證、以及護照,由於證件均為合法申辦的正版文件,連出入國境都沒有被海關所察覺,本來以為天衣無縫,因王女通緝被撤銷,想更名申請換發護照,最後還是被眼尖的外交部人員發現一舉破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