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架橋劑為何放一般倉庫?受害消防員批明揚主管推託
明揚大火中受傷的消防隊員楊士良。(記者葉永騫攝)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明揚大火案屏東地方法院昨天開庭,傳訊被告的明揚生管課副課長阮世昌,釐清架橋劑為何放在一般倉庫,沒有放在化學倉庫等相關細節,阮世昌全推給工管課,表明一切依公司規定擺放,不清楚SDS安全資料表,被害人消防員楊士良痛批,被告都在推託責任,這種說法讓人受不了。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明揚大火案,逐一傳訊相關被告釐清責任,昨天針對架橋劑C40-P為何沒有貼危險火焰標誌、為何放在一般倉庫,沒有放在化學倉庫及放置數量超標等問題,要求阮世昌說明。
阮世昌說,對於發生重大傷亡感到遺憾,也不斷反思,整個作業流程都是依公司倉儲規定,架橋劑就是放在一般原料倉庫,SDS安全資料表他看不到,由公安課負責,危險屬性不是倉管的專業範圍,不清楚管制量,化學管理稽查也沒有接獲架橋劑移出的要求。
檢察官為了釐清責任,向法官聲請傳喚提供架橋劑的吉勝、清華公司相關證人,以及工安管理師陳郁文,來確認架橋劑放置的位置對不對,蓄熱的情形等問題。
被害的屏東縣消防隊員楊士良對於阮世昌說辭,向法官表明根本是託責任,庭訊後向記者表示,被告都是推託責任,都說不知道,但一個主管會不知道安全量超量嗎?聽了讓人受不了。這次火災造成他的手及臉燒燙傷嚴重,到目前都還在治療復健,每天都會做惡夢,都還要麻煩媽媽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