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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嚇在賣場放炸彈 男判刑3月

2016/08/30 16:08

男子謊報樹林家樂福放置炸彈,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涂3月徒刑,可上訴。。(記者游承霖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新北市涂姓男子今年6月間,三度打電話向市政服務專線1999及警方報案指出,有人在家樂福內放置30磅TNT炸藥,5點準時引爆,還說:「因為炸彈是我擺的…我隨時會引爆炸彈,我不跟你們開玩笑!」警方隨即循線逮捕,新北地院依恐嚇公眾罪,判涂3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涂男因失業心生不滿,於今年6月12日下午3點43分,以公用電話打電話到新北市政府警察局勤務指揮中心110報案系統稱:「有人於大安路家樂福已放30磅TNT炸藥,將於5點準時引爆!」

沒多久,下午4時許,他又持手機撥打電話至新北市政府1999市政服務專線,稱:「有人在樹林區家樂福…大安路,家樂福3樓,擺了炸彈…30磅的TNT炸藥,在5點會準時引爆!」

下午5時許,他再度撥打電話到1999,稱:「炸彈真的會引爆,遙控的…因為炸彈是我擺的…我隨時會引爆炸彈,我不跟你們開玩笑!」警方依報案電話追查,隨後逮捕涂姓男子。

法官認為,涂男因自身失業,不思積極尋找出路,反而為此心生不滿,向政府機關出言恐嚇公眾,且素行不佳,又有多次恐嚇他人前科,考量他有患有精神疾病,尚需扶養3名未成年子女,判刑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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