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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法官核准」罵人價目表 法界:正向態度看待

2016/07/14 11:18

名為「台灣罵人價目表」資料,在網路被網友瘋狂傳閱。(網路擷取)

〔記者謝介裕/南投報導〕哇!罵人被罰也有價目?網友最近在網路瘋傳1份名為「台灣罵人價目表」的資料,並強調,價格已經過法官核准,仔細一瞧原來是歷年來民眾以不雅字眼罵人遭法官判決的案例,南投司法界表示,網友雖以戲謔方式呈現,但卻具有鞭策、省思的意味,提醒司法人員謹慎辦案,不要當烏龍法官惹民怨。

新聞常見辱罵判賠的案例,究竟罵什麼言詞、須付怎樣代價?在網友整理的出「台灣罵人價目表」中,如單字「幹」,被法官認定是台語慣用語,主觀上並無侮辱他人犯意,所以有人獲判無罪也無須賠償。

如果是賤貨、敗類、婊子、下流等不雅言詞,被判有罪,也不難理解,但如宮廷劇「後宮甄嬛傳」的台詞「賤人就是矯情」,這句話算不算髒話?雖然見仁見智,但在台中地方法院審理的1起旅遊糾紛中,被認定有辱罵之意,最後被告被依公然侮辱罪判賠5萬元。

南投司法界說,對於這份網友整理出的資料,法界應以正向態度看待,至少可避免同樣或類似案件,因不同法院、法官就有不同判決,進而提高社會大眾對司法的信心與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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