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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將再度連袂出庭?律師與檢爭辯成拉鋸戰

2016/03/04 12:26

馬永成律師李勝琛表示,國務機要費主要使用人是前總統陳水扁,因此有必要傳扁作證。(記者楊國文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前總統陳水扁、吳淑珍夫婦等人被控涉國務機要費貪污等案,高等法院更二審今傳訊吳淑珍、前總統幕僚馬永成、林德訓等8人出庭,吳淑珍請假獲准,其委任律師陳國華替她做無罪答辯,另針對兒媳陳致中夫婦的律師當庭聲請傳喚珍作證,以釐清兩人並無洗錢犯行,陳國華律師表示沒意見,但建議考量珍的健康狀況,最好在天氣暖和的6月前後較適當,馬永成、林德訓的律師則聲請傳喚陳水扁和歷任過5位總統的會計官員林進川出庭。

對於多位被告律師「大動作」聲請傳喚扁、珍、前會計人員作證,高檢署公訴檢察官江林達反對表示,歷審已經過交互詰問,無再度傳喚相關證人和共同被告作證必要。合議庭表示,傳喚扁、珍等人作證與否,將在評議後決定。

此外,陳致中、黃睿靚夫婦也聲請傳喚有多次參選經驗的親民黨主席、前台灣省長宋楚瑜,欲證明選舉過後會有選舉結餘款,而其海外款項與選舉結餘款有關,未涉洗錢。

高院更二審考量被告、前總統陳水扁的健康因素,今未傳訊他,但兒子陳致中當庭提出高雄長庚醫院醫療團隊的診斷證明書,向合議庭說明其父的健康情形。目前,陳水扁獲矯正署核准保外就醫中。

更二審今天是就國務機要費貪污部分、洗錢等案,傳訊珍等8人,除珍未到,陳致中、黃睿靚夫婦,馬永成、林德訓、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等7人均出庭,合議庭並整理共20多箱此案歷審相關帳證在法庭上陳列出來,相當可觀。

扁、珍各因涉及龍潭購地、二次金改等數案,102年2月均被合併定應執行刑法舊制最高的20年徒刑,分別被併科罰金2億5000萬元、2億元。

不過,扁、珍等人被控涉國務機要費貪污部份,歷審判決輕重不一。扁、珍夫婦在一、二審都被重判,但高院更一審認定扁的國務機要費都已因公支出完畢,並無不法所得,改判貪污部份無罪,只以偽造文書罪將2人各判10月徒刑。

但檢方上訴後,最高法院認為國務機要費支出證明如果是供個人開銷,與公務執行無關,就可能涉及侵占,構成貪污,並列舉扁家兒孫的護照簽證等開銷屬性應予查明,將全案發回高院更二審審理。

高院更二審審理國務機要費貪污部份、洗錢案,今傳訊陳致中出庭,庭訊後未受訪,低調離去。(記者楊國文攝)

高院更二審審理國務機要費、洗錢等案,今傳前總統媳婦黃睿靚出庭。(記者楊國文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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