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 熱門 政治 軍武 社會 生活 健康 國際 地方 蒐奇 影音 財經 娛樂 藝文 汽車 時尚 體育 3C 評論 玩咖 食譜 地產 專區 求職

凌虐女童致死 檢方起訴引孟子言:非人也

2015/09/09 15:49

花蓮縣吉安鄉年約3歲女童被救護車送到花蓮慈濟醫院急救,院方發現女童營養不良,全身新舊傷痕累累。(資料照,記者王錦義翻攝)

〔記者王錦義/花蓮報導〕花蓮縣吉安鄉3歲林姓女童,6月間遭阿姨及其黃姓同居人施虐致死,花蓮地檢署調查後,今依據重傷害致死罪嫌把二人起訴,檢察官王忠雄還引孟子公孫丑篇:「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暗批被告「無惻隱之心,非人也」請求法官給予重刑。

檢方在起訴書中指出,近年來台灣虐童案件頻傳,除需要行政單位注意、檢討,司法機關也當由充分評價行為、課予刑罰,因此檢察官王忠雄特別引述孟子公孫丑篇:「所以謂人皆有不忍人之心者:今人乍見孺子將入於井,皆有怵惕惻隱之心;非所以內交於孺子之父母也,非所以要譽於鄉黨朋友也,非惡其聲而然也。」此篇主要在強調人性本善「只要是人,皆有惻隱」篇中孟子直接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

檢方指出,被告黃姓男子坦承若是自己的小孩,不會這樣任意虐打兒童作為發洩管道;而女童的阿姨雖然辯稱若管太多,也會被黃男家暴,所以只能放任黃男施虐兒童,不敢反抗;檢方認為,被告二人未善加照顧未滿三歲的女童,甚至長期虐待兒童致死,其心可議,案發後又試圖掩飾犯行,說法避重就輕,在警方突破心防後,才一一坦承動手毆打女童、火燒手腳、捆綁塞衣櫃拘禁等惡行。

檢方認為被告黃男、林女二人,涉嫌觸犯對兒童重傷害致死、私行拘禁等罪,從死者身上所留種種新舊、大小不一的各式傷痕,顯示其生前遭遇的種種不堪,死亡年紀未滿三歲,毫無反抗能力,就被二人以各種殘忍的虐待行為重傷致死,建請法官妥速審理、從重量刑。

檢警調查,受虐女童的生母在女童出生後就交給娘家撫養,之後又被由生母的林姓堂姊,亦即女童的阿姨撫養,林女及其黃姓同居人二人,從104年5月開始,因為不喜歡女童哭鬧,加上黃男因為工作壓力,以毆打女童為樂,有時候還會用繩子綁住不聽話的女童關入衣櫃,用打火機燒女童手腳,6月9日下午,女童傷重倒地送醫,但由於腦部遭重擊顱骨粉碎性骨折,急救30小時後宣告不治。

花蓮縣吉安鄉年約3歲女童被救護車送到花蓮慈濟醫院急救,院方發現女童營養不良,全身新舊傷痕累累。(記者王錦義翻攝)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