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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女夥男友弒母 律師要求最高院停止審判

2015/05/25 12:05

蔡京京(左)及曾智忠(右)。(資料照)

〔記者項程鎮/台北報導〕花蓮女子蔡京京與男友曾智忠被控聯手勒殺蔡母棄屍,最高法院上午召開準備程序,巧合的是,蔡京京及曾智忠的律師剛好是捷運殺人魔鄭捷的律師黃致豪及梁家贏,兩律師皆主張蔡、曾兩人精神狀況有問題,希望提訊蔡、曾及停止審判,受命法官許仕楓表示,將交由合議庭評議後決定,下次開庭時間為6月29日。

黃致豪及梁家贏律師指出,蔡京京及曾智忠與原委任律師溝通上有問題,遲遲未委任第三審辯護律師,最高法院認為黃致豪及梁家贏處理疑似有精神狀況被告較有經驗,因此指定他們辯護。

黃致豪及梁家贏主張,蔡京京及曾智忠皆有心神喪失等問題,但二審合議庭未能停止審判,且未讓曾與蔡對質詰問,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另外,蔡在遺棄屍體罪的適用法律方面也有問題,蔡因心神喪失,審理期間所寫自白書應該無效,希望最高法院都能重新審酌,到庭論告的檢察官則認為二審判決有效。

受命法官許仕楓指出,律師上述意見皆被列為言詞辯論的爭點,全案預定6月29日上午10點言詞辯論。

33歲的蔡京京在紐西蘭結識大她19歲的曾智忠,2人不顧蔡母陳誼的反對,執意交往,99年回國後無固定工作,且居無定所,蔡家拿30萬元資助女兒,花光後,曾男又索討100萬,遭拒後,曾與蔡女共謀殺人,101年5月1日由曾男用鐵絲勒死蔡母,棄屍花蓮海濱,被捕後,蔡、曾兩人竟指蔡母是蔡父殺的。

不料兩人竟選在去年母親節前夕、昨在花蓮看守所內辦妥結婚登記,法院審理期間,蔡父表示願意原諒女兒,一、二審皆判蔡女無期徒刑,曾男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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