弒母棄屍案 二審維持蔡京京無期徒刑
蔡京京(見圖)涉嫌夥同男友曾智忠,勒殺蔡母棄屍海中,一審蔡京京遭判無期徒刑,蔡男則被判死刑,花蓮高等法院二審仍維持原判。(資料照,記者楊宜中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2012年女子蔡京京聯手男友曾智忠,涉嫌勒殺蔡母棄屍海中,去年3月份花蓮地院依殺人罪一審判決蔡京京無期徒刑,曾智忠則被判死刑,兩人去年5月份到花蓮看守所登記結婚,今天(29日)花蓮高等法院二審並未改判,維持蔡女無期徒刑,曾男死刑的判決。
《蘋果日報》報導,花蓮高等法院維持一審判決,雖然外界相當關注此樁弒母棄屍案,但花蓮高等法院發言人並未公開說明維持原判的原因,對案件低調進行。
報導中提到,一審的法官表示,蔡京京未判處死刑,是因考量到她的精神狀態不佳,過度依賴男友曾智忠,且她犯後承認罪行,懷有悔意,也獲得父親和舅舅原諒;但另一位嫌犯曾智忠至今仍否認犯罪,法官認為曾男已無機會教化,因此判處死刑。
2012年5月,蔡京京夥同男友曾智忠,因不滿蔡京京母親陳誼反對兩人交往並拒絕出錢襄助,由曾智忠下毒手以鐵絲勒死蔡母,棄屍在花蓮海中,花蓮地院於2014年3月一審依殺人罪判決蔡京京無期徒刑,曾智忠則被判死刑。
兩人在2014年5月登記結婚,引發社會一片嘩然,當時偵辦此案的偵查隊長駱增輝表示:「蔡京京對男友言聽計從,會嫁給殺母兇手並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