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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釋期滿前夕酒駕 法官開恩判免刑

2015/02/15 08:12

男子殺人服刑15年後假釋出獄,不料假釋8年期滿前夕酒駕遭逮,法官見他假釋8年來沒犯罪,又捐錢做公益,決定「法外開恩」改判免刑。示意圖,與新聞無關。(記者吳岳修翻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男子殺人服刑15年後假釋出獄,不料假釋8年期滿前夕酒駕遭逮,林男擔心又要回監再服完10多年殘刑,上訴請求法官開恩,法官見他假釋8年來沒犯罪,又捐錢做公益,決定「法外開恩」改判免刑,可說是年前的大紅包!

據《聯合報》報導,現年53歲林男1992年與友人開KTV,後卻因經營不善鬧不合,林男爭吵後持美工刀殺死友人後焚屍,逃逸4個多月落網遭判無期徒刑。林男在服刑15年後,2006年假釋,假釋到明年底屆滿。不料去年8月,林男吃完將母鴨騎車返家,遭員警攔下,酒測值0.54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判刑2月。

林男認為他的假釋會因酒駕而撤銷,恐得回監再服完10多年殘刑,上訴請求法官開恩。他向法官表示,假釋8年來潔身自愛,時時提醒自己決不再犯罪,現正在努力重建家庭生活,並稱自己當天喝不多,一時失慮才酒駕。林男為表示真心懺悔及回饋社會,於酒駕案審理期間捐12萬元給勵馨基金會。

善心法官聽了進去,見林男假釋8年清清白白,從事正當生意並捐錢公益,且酒駕犯行屬輕微,未造成傷亡,又考量他回監服完殘刑再出獄重獲自由時已年事甚高,特別法外開恩判他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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